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教师服务 >> 正文

高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价应知应会(一)

2026年05月07日 08:52  点击:[]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高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价实施方案20252030年)》(以下简称《方案》)、云南省教育厅印发的《云南省(20232025年)的通知》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高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与要求,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将于2026年下半年接受新一轮高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估为全面做好迎评促建工作,普及评估知识、解读指标体系、明确工作要求,形成“人人了解评估、人人关心评估、人人参与评估”的浓厚氛围特制定本应知应会。

一、什么是高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价

高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价,是依据教育部《高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价实施方案(20252030年)》,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导,对专科层次高职院校开展的常态化综合性质量评估

核心方针:以评定向、以评促建、以评督改、提质增强

二、为什么要开展办学能力评价?

1.是全面落实中央教育评价改革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

2.是构建中国特色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紧迫任务。

3.是改进高等职业学校教学评估工作的内在需要。

4.是引导学校内涵与特色发展的现实需要。

三、评价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四、审核评价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坚持立德树人:坚持党对职业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把牢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构建以立德树人成效为根本标准的评价体系,加强对高等职业院校办学条件,教育教学,学生发展,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的审核,引导学校构建“三全育人”格局

2.坚持以评促建:通过评价坚决守住高等职业院校办学条件底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以评价理念引领改革,以评价举措落实改革,以评价标准检验改革,引导和激励高等职业院校实现内涵式高质量发展。

3.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办学能力评价形成“问题清单”,提出学校改进发展意见。强化评价结果使用,开展问题整改,督促高等职业学校落实主体责任,推动高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托底,改善,提升。

4.坚持方法创新: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深度挖掘常态监测数据,采用数智赋能的监测方法,形成高等职业学校实际状况的客观清晰画像。采取线上与入校结合,定性与定量结合,明察与暗访结合等方式,提高评价工作实效。

五、评价的对象是什么?

评价对象是专科层次高等职业学校和具备大专层次人才培养资质的其他类型办学机构。

六、评价的周期与实施时间?

评价周期:5年一个周期

本轮周期:20252030

启动时间:202591

完成时间:203011月底

我校时间:20267月完成自评报告提交,2026年下半年接受省级评估

七、评价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高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监测

体系:4个一级指标、21个二级指标和46个监测点

分类:25个为基本监测点,21个为动态监测点

单观测点结论:达标/基本达标/不达标

判定规则:

1)动态监测点:仅进行监测预警,不作达成评判

2)基本监测点达标≥21个以上:达标

3)基本检测点达标1820个:基本达标

4)基本监测点达标≤17个:不达标

2.高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评估

体系:6个一级要素、17个二级要素和33个观测点

 单观测点结论:合格/不合格

 判定规则(在办学条件监测为基本达标达标的基础上):

(1)合格观测点27个以上:通过

(2)合格观测点2326个:待复评

(3)合格观测点22个:暂缓通过

八、评价的工作程序与流程有哪些?

1.学校申请。每年2月份前,按照省教育厅下达年度评估通知,提出年度教学工作评估参评高等职业院校名单,同时下发内容模板和相关要求。高等职业院校向省教育厅提出申请,上报专家组进校评估意向时间和学校参评工作计划。

2.学校自评。参评高等职业院校对照办学条件监测和教学工作评估指标体系,结合学校实际,制订工作方案,开展自评工作,形成《办学条件监测自评报告》和《学校教学工作评估自评报告》,经学校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上报省教育厅。

3.专家评估与考察。云南省教育评估院组建79人的评估专家组开展入校评估工作,评估考察包括材料评审和现场考察两个阶段,材料评审重点审读学校办学条件监测报告和学校自评报告。现场考察结合材料评审情况,专家组入校,在3-4天内通过审阅材料、座谈访谈、走访考察、听课看课等形式,重点考察线上评估提出的存疑问题,聚焦主要专业(群)教育教学关键要素,发现人才培养的主要矛盾和关键问题,形成专家组评估报告。

4.结论认定和反馈。结合专家组评估报告,省教育厅审定形成高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价结论,正式反馈至学校。

5.问题整改及核查。参评高校在评价结论反馈后30日内,形成详细整改方案报省教育厅。

结果为“通过”的学校,在一年内完成整改,提交整改报告

结果为“待复评”的学校,在一年内完成整改并接受复评。

结果为“暂缓通过”的学校,在两年内完成整改,重新申请评估。

因学校自身原因推迟专家组入校评估,学校提出申请,须报省教育厅同意,推迟评估只能一次且时间不超过1年。

九、评价结果如何运用?

1.作为招生计划安排、专科专业设置与备案的重要依据。

2.作为经费投入、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

3.在整改期间,对结论为“暂缓通过”的学校,将采取限制或减少招生数量、暂停备案新设专科专业等限制措施。

4.对于评估时发现突破办学规范、办学条件底线等问题突出,评估后整改落实不力、关键办学指标下滑的高等职业院校,省教育厅采取约谈高等职业学校负责人、减少招生计划、限制新增专科专业备案等措施。

十、各二级学院如何配合学校完成办学能力评价工作?

1.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各二级学院要深刻认识办学能力评价对学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迅速传达学习学校部署要求,明确任务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形成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全体教职工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2.是对标评价指标,全面自查自纠。对照办学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围绕专业建设、课程教学、师资队伍、实践实训、学生发展、社会服务等核心内容,逐项梳理、逐条核查,全面摸清底数、找准短板弱项,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整改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

3.是聚焦内涵建设,夯实办学基础。以评价为契机,持续加强专业群建设,深化“岗课赛证”综合育人,强化课程思政与师德师风建设,提升“双师型”教师队伍素质,完善实训教学条件,规范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专业办学水平。

4.是强化协同联动,做好材料支撑。严格按照学校统一安排,按时保质完成数据填报、材料整理、案例总结、成果凝练等工作,加强与学校职能部门的沟通对接,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口径一致,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准确、规范完整、支撑有力。

5.是突出特色优势,展现办学成效。立足各学院专业特点和办学实际,系统梳理在中医药人才培养、产教融合、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的亮点成果,提炼典型经验与特色做法,充分展示二级学院办学实力和育人成效,为学校整体评价增光添彩。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