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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保山医专关于转发《云南省人事厅 云南省卫生厅 保山市卫生局关于2009年度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 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年12月19日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保山医专关于转发《云南省人事厅 云南省卫生厅 保山市卫生局关于2009年度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 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更新:2008-12-19〖本站原创〗阅读:

保山医专关于转发《云南省人事厅云南省卫生厅 保山市卫生局关于2009年度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

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2009年护理专业在校毕业生:

现将《云南省人事厅云南省卫生厅保山市卫生局关于2009年度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专〔2008〕14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报名。

一、考试报名方式

全省按规定统一采用“网上报名”。请考生自行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cnwww.hhrdc.com)报名,填写个人考试信息。网上报名后,请在指定日期内携带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报名表)、有效证件等相关材料到学校教务处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二、报名对象

1、凡09年毕业并获取毕业证书的中专护理专业毕业生

2、凡09年毕业并获取毕业证书的普专护理专业毕业生

3、凡09年毕业并获取毕业证书的成人专科护理专业毕业生(“2+3”班及函授生)。06年成人高考未被录取的实习生无考试报名资格。

三、报名审核程序

1、开具学籍证明(中专、普专学生到教务处徐潞老师处开具,成人大专生到成教部刘加燕老师处开具)。

2、审验报名材料(教务处许家萍老师处)并交费每科50元.

四、报考初级(士)需提交审核材料

1.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2.身份证或学生证(原件、复印件)。

3.实习证明。报考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交本人在教学、综合医院实习起至时间的实习证明(加盖实习单位公章)。

4、学籍证明。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2009年在校毕业生须由学校出具学籍证明。

5.照片。网上报名采集的照片必须为白底彩色照片;网上报名时未采集照片的考生,到学校进行报名资格审核时,需带一张本人近期小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

五、网上报名、报名资格审核的时间、地点及负责人联系电话

1、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12月17日至2009年1月5日。

报名资格审核时间:2008年12月20日至2009年1月2日。

2、地点

报名资格审核地点为教务处。

3、负责人联系电话

许家萍老师:0875—2225162徐潞老师:0875—2120371

刘加燕老师:0875—2130486

注:以上材料一式两份,报名具体要求考生自行登陆网站查询。

保山医专教务处、学生处

二00八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