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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女兵征集宣传发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年12月08日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关于转发《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女兵征集宣传发动工作》的通知

更新:2010-12-8〖本站原创〗阅读:

关于转发《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女兵征集宣传发动工作》的通知

各在校大专班女同学:

现接到《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女兵征集宣传发动工作的通知》,请各班同学积极响应、踊跃报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和条件

(一)征集对象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含高职高专和本科)应届毕业生两类,大学一年级在校生本人自愿可按应届高中毕业生报名应征,同时享受高等学校在校生入伍相关政策。

(二)征集条件

1.年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2010年12月31日前年满17至19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年满22岁以内。

2.户籍:入学前户口属云南籍。

3.身高:162厘米以上。

4.体重:(身高-110)±15%。

5.视力:应届高中毕业生左眼4.5,右眼4.6以上;

应届高校毕业生左眼4.5,右眼4.7以上。

二、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高校要把此次女兵征集宣传发动工作作为支持国防建设,促进学生就业的大事来认识,切实从思想上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为部队输送更多优秀青年,实现更多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愿望。

(二)全面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女兵征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学校有关部门要抓紧时间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要专门指定人员及时与未就业的大学应届毕业生取得联系,动员其报名应征。要深入大学一年级新生中搞好宣传发动,阐明道理、讲清政策,鼓励其自愿应征。有条件的学校还可拿出一些鼓励措施,进一步调动适龄女学生参军入伍的积极性。

(三)认真审核把关。要按照女兵征集条件和标准,认真把好报名推荐关,组织报名时学校要对应征学生的身体条件、年龄情况、现实表现等进行综合审核,严禁将不合格人员纳入报名征集范围。同时,要耐心做好有入伍愿望但不符合征集条件学生的解释工作,讲清政策规定,防止产生负面影响。

三、其他事项

(一)报名:由学校指定相关部门设置报名点,负责征集政策宣传和应征大学生报名登记工作,并于12月10日18:00前,以学校为单位将应征报名人员花名册(见附件)以传真方式报省征兵办公室。

(二)报到:由学校报名点负责通知应征学生于12月11日上午7:30携带身份证、户口册(原件或复印件)、毕业证(大一学生带高中毕业证)到云南民族大学人民武装学院(近华浦路642号,怒江大峡谷酒店对面)报到,届时省征兵办公室将统一对应征学生进行审核,次日组织体检。

省教育厅联系人:赵 春

联系电话:0871-5157667

省征兵办公室联系人:王 欢

联系电话:15887157373

传真:0871-4771507

保山中医专学生处联系人及电话:

张晓云:13577501501;

李焱:13769063192

办公室电话:0875—2160892

传真:0875—2160891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处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