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还贷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
08级普专学生:
现将你们毕业前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工作通知如下,务必按要求办理后期的相关手续。
一、如你决定在毕业前还清贷款,还款方法是:
(一)先将款存入你的农行卡内,无本人农行卡的也可存入我校还国家助学贷款专用户(账号:6228483960528045612户名:李 筱);
(二)持卡(采用后一种存款的,持存款凭证)到保山市农行兰城分理处(官房酒店南侧)金融超市办理还款手续;
(三)还款后于5月31日前到资助科登记,在毕业后还清贷款的同学,也要及时与班主任联系以便统计上报。
二、毕业前(5月31日前)还清贷款的同学,持还款凭证到资助科领取“提前还贷奖金”(奖金为还款总额的5%)。
三、毕业前未还清贷款的学生,请在5月31日前到班主任处登记本人的农行储蓄卡账号等信息,该账号为毕业后还款账号,同时于5月31日前到资助科签订还款协议,并在离校前到资助科领取签章后的还款协议。从你离校之日起,必须每月5日前足额存入还款额(最好多存50元,以应付年费和可能的利率调整,以免银行扣不够造成违约),银行将从储蓄卡中按月扣利息和该还的本金。如你的银行储蓄卡上无款,你就属于违约,由银行、学校及时上报省人行和省教育厅,将在大学生就业网、学历文凭查询网、助学贷款网等网站及有关媒体上公布违约学生名单。
如你一次性提前还清贷款,电话与银行联系,将本金、利息一次性存入银行指定的储蓄卡内,银行将为你办理,还款清单可请他人到农行代领,可用寄信的方式转交给你。
四、在你毕业后,必须于2011年10月1日前与班主任联系,告知你的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由班主任汇总报资助科统一报农业银行和省教育厅。如未及时就业也必须与班主任和学生资助科联系,告知目前所在地(如班主任调动,请与资助科联系);在10月后就业的同学请就业后与班主任联系,告知最新联系地址及方式。否则,视为不诚信记录在案。
五、如你参加专升本考试已被录取,农业银行保山市分行答复一律不办理展期,所以在你就读本科阶段需按银行的还款协议进行还款。
六、贷款毕业生利息将从2011年6月21日起由借款人承担,国家不再补贴。
七、未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的,学校扣发毕业证书。
保山市农行联系人: 李群英电话:0875-2139709
保山中医专资助科联系人:李筱电话:0875-2169386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处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