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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7年暑假注意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7月14日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关于2017年暑假注意事项的通知

各系部、各班级:

现将我校2017年暑假放、收假安排有关注意事项及2017级新生(含转段五年制)报道时间通知如下。

一、学生放、收假时间安排

(一)2016级在校生

2016级学生2017年7月15日(星期六)放假;9月1日(星期五)收假,9月2日、3日报到注册;9月3日正常上晚自习,晚7:30开班会,班主任清点人数;9月4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二)2017级新生

新生8月28日、29日报到,8月30日—9月1日学前教育,9月2日—15日军训。

(三)五年制大专生

2014级五年制大专转段回校学生8月30日—9月1日报到注册,9月2日—15日军训。

二、返校学生人数清点和情况反馈

各系部、班主任于9月3日20点10分以前清点完本班返校人数,并通过短信或微信方式上报系部学生管理科科长。系部汇总后于21点前通过短信或微信方式报学生处学生管理科李焱老师。且严格按照下列内容、格式要求进行报送。

(一)班主任学生返校信息报送包含内容和格式为

班级名称、班级实际人数、返校人数,未返校人数,未返校学生名单和原因,预计返校的时间。

(二)系部汇总报送信息包含内容和格式为

本系部实际总人数,返校人数,未返校人数,各班级未返校学生名单和原因,预计返校的时间。

(三)学生处学生返校信息报送

学生处汇总各系、部学生返校信息后报党政办。

三、学生注册

2016级学生自开学之日起两周内,必须按班级为单位来学生处完成注册。

四、假期间注意事项

(一)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与学生家长的密切联系,各班级认真做好通知书发放的各项准备工作。2016级、2015级通知书以邮寄方式发放,除成绩外,要简明扼要向家长介绍学生情况,要求同学注意查收,并征求家长书面反馈意见,开学后带回交班主任。由班主任收齐、整理,于开学第二周周四前上交各系部学生管理科,再由学生管理科汇总后于第三周周二前报送学生处李焱老师处。如学生未收到通知书,请学生家长单独写出书面意见收回,必要时,补发通知书。要求2016级家长意见反馈100%收回。(二)暑假期间不准留校,必须回家。放假前各班必须打扫好宿舍、教室,由学生会检查后方可离校,如未打扫班级卫生离校,班级卫生考评将一票否决。

五、暑假安全注意事项

(一)暑假期间请同学不要将贵重物品留放在宿舍内,最后一位离开宿舍的同学须负责切断电源、关好、锁好门窗。返家的同学在离校上车之前应先向父母告知抵达时间且尽量结伴而行,途中注意安全,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行李物品。女同学乘坐卧铺车请一定要多注意自身安全,尽量不要一人乘坐。在车站等公共场所提高防盗防骗和自我保护意识,注意观察周围环境,发生骚乱或发现可疑事件不要凑热闹,及时躲避并报警。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乘车请到正规车站乘车,严禁乘坐无牌照车辆或无营运执照的黑车、不要拼车,避免上当受骗;严禁骑行和租赁交通工具,如:汽车、电单车、自行车、摩托等。

(二)暑假期间不得参加任何与宗教迷信、赌博等相关的活动,不得参加任何形式的传销活动或从事各种非法或危险的任何游行和集会活动。严禁酗酒和酒后滋事,严禁打架斗殴。要重视网络安全,遵守网络道德,不上传、下载、查阅和传播有害信息。

(三)暑假期间学生若探亲访友或外出,须先告知父母并尽可能就近,外出要将安全放在首位,增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不要到场地狭窄或人多拥挤的地方,防止发生踩踏事故;外出要注意交通安全,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到植被茂密的地方游玩请注意森林防火,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女生外出尽量结伴而行,避免夜间出行和出入行人稀少的路段,出门尽量走大路,坐公共汽车。外出就餐,请注意食品安全,不吃不卫生食品。

(五)暑假期间禁止学生单独或结伴到水库、湖泊、河流、水塘、水洼等缺乏保护措施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水域游泳、嬉戏;到正规游泳场馆游泳时,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使用游泳保护用具,并做好保护用具的检查和游泳前的热身运动,防止下水后出现意外事故。如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等心血管系统疾病或癫痫等精神系统疾病的同学禁止游泳或做其他剧烈运动。

(六)在假期间同学们要时刻注意维护大学生形象,自觉遵守公共秩序、交通秩序和法纪法规。

(七)利用假期从事或参加勤工俭学的同学,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家长同意班主任签字后,上报系部备案。各年级同学在放假期间关注到的各种就业信息,要通过正规途径联系用工单位,警防招工陷阱,不要轻易交钱给中介机构或用人单位,要学会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电话、短信、QQ诈骗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八)请各班同学提前购买好返校的车票。假期结束,除不可抗力的情况,各班同学必须准时返校,如有特殊原因,请及时与班主任、系部学生管理科科长联系,按照请假制度完成请假手续,未完成请假手续不按时返校的学生,学校将严格考勤,并取消学生评奖评助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未尽事宜请待下一步通知。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工作处

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