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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保山中医专2017年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17年07月24日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17年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结合学校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4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五)符合应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一)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三)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五)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17年7月25日在保山人才招聘网、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2017年7月25日至8月2日期间报名考生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个人简历等相关证件扫描件及1寸免冠近照和报名表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三)确定面试人员与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情况,经招聘领导小组查阅并核实个人信息,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面试时考生需携带报名时提供的相关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四)面试时间和地点:届时另行通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五)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面试结束当场宣布成绩,如同一岗位拟聘用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一题。

(六)确定拟招聘对象: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

(七)考核、体检: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八)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在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园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九)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拟聘人员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书,试用期3个月。

五、待遇

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二类构成:

(一)基本工资:研究生2500元∕月(试用期2000元∕月;本科生2000元∕月(试用期1500元∕月)。

(二)绩效工资参照学校同类在职在编人员绩效工资管理办法执行。

(三)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学校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75-2194506;

邮 箱:bszyzrsc@163.com

附件:

1、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表;【下载】

2、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编制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下载】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