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基础楼实验室台柜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19号、87号、94号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项目资金己落实。采购方式已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的委托,就基础楼实验室台柜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和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基础楼实验室台柜采购;
2.采购编号:TRZBC2018-33;
3.采购内容:本项目涉及到实验室台柜的定制、配送、安装、调试、试运行、检验验收、项目完成期限、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及相关配套服务等。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标包,拟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整体报价不得拆分;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及竞争性磋商文件;
4.采购预算:18.51万元;
5.项目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实验室台柜的定制、配送、安装、检验验收。
6.项目实施地点: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基础楼指定地点
7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本次招标货物的经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本次采购项目须符合的其它条件:
1.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采购产品的生产厂家或产品销售代理商,且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本次采购的事项;
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包括配件)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技术参数并保证供货,具有符合法定条件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供货时须提供厂家的出厂合格证明及最新的有效产品检验报告),提供产品宣传彩页资料及相关说明书,参与本项目的多家供应商拟供产品为同一品牌的将按一家投标单位计算;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向本项目同一个标包提出磋商申请;
4.本项目不接受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及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企业提出的磋商申请;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其他要求
1.供应商在磋商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2.供应商注册地点在保山市外的,须保证有充分的本地售后服务保障能力;
四、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
1.磋商申请书(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并加盖本单位鲜公章)原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鲜公章);
4.《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提供三证合一证书)、《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产品注册登记表复印件(加盖鲜公章);
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注:
1.请按上述要求提供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一份(要求提供原件的须按要求提供),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注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如供应商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代理公司有权拒绝其提交的磋商申请,带来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公章:指公安部门备案的行政章;签字:指亲笔签字。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报名时间:2018年04月27日至2018年05月02日【每日上午08时0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逾期恕不受理;报名地点: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象山路5号)。
七、每个企业只接受一份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磋商地点:
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满足本公告条件要求且合格的供应商可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参加磋商,报名成功同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2.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18年05月08日15时00分,逾期送达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磋商地点: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九、本采购项目磋商保证及竞争性磋商文件金额:
1.磋商保证金金额:3500.00元。
2.竞争性磋商文件费:400.00元/份。
十、竞争性磋商文件费及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竞争性磋商文件费及磋商保证金汇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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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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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市分行新村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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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5300 1728 6420 5100 0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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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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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款交纳查询电话:0875—2147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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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郭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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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磋商保证金的缴纳:供应商缴纳磋商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以及标包号。
2.磋商保证金的退还:在成交公告发布后,请未成交的供应商携带保证金银行存款、汇款证明及开户许可证明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办理退保证金手续,成交的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携带合同协议书及保证金相关凭证退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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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其它事宜
采购单位: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
采购代理机构: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联系人:杨女士 杨先生
电话:0875-2147689
传真:0875-2147689
备注:供应商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磋商公告如有变更,将在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官方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