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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校园安全风险防控管理平台运维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19年06月12日 作者: 来源:招标办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园安全风险防控管理平台运维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为采购单位内控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19号、87号、94号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的委托,就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园安全风险防控管理平台运维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单位参加磋商和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园安全风险防控管理平台运维服务;

2.采购编号:TRZBC2019-52;

3.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包含免费提供校园安全风险防控管理平台,系统平台与采购单位现有系统进行无缝对接,保证数据的互联互通,并提供为期三年的系统运维服务,以及涉及到的系统安装、调试、试运行,检验验收、技术培训等。

4.标包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标包,拟参与磋商的服务单位必须整体报价不得拆分;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采购预算:¥7.00万元。

6.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定,在服务期限中采购单位将对成交单位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合同履约考核,检查、合同履约考核评价不合格的,采购单位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7.项目实施地点: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指定地点。

8.付款方式:采购单位与成交单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二、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三、服务单位资格要求:

服务单位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1.服务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本次采购内容的经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服务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服务单位须为本项目采购软件的开发商或产品销售代理商,且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本次采购的事项;

4.服务单位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拟供产品、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服务单位承担;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向本项目同一个标包提出磋商申请;

6.本项目不接受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及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企业提出的磋商申请;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四、其他要求

1.服务单位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请提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服务”模块中对应查询内容进行查询,提供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之后的查询结果截图;请提供服务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的信用报告截图。

2.服务单位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请提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模块中进行查询,提供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之后的查询结果截图。

3.服务单位注册地点在保山市外的,须保证有充分的本地运维服务保障能力;

五、服务单位报名时须提供:

1.磋商申请书(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并加盖本单位鲜公章)原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鲜公章);

4.《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提供三证合一证书)复印件(加盖鲜公章);

5.服务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注:1.请按上述要求提供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一份(要求提供原件的须按要求提供),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注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如服务单位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代理公司有权拒绝其提交的磋商申请,带来一切后果由服务单位自行承担。

2.公章:指公安部门备案的行政章;签字:指亲笔签字。

六、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七、报名时间:2019年06月13日至2019年06月17日【每日上午08时0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三个工作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恕不受理;报名地点: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八、每个企业只接受一份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

九、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磋商地点:

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满足本公告条件要求且合格的服务单位可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参加磋商,报名成功同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2.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19年06月24日15时00分,逾期送达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磋商地点: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十 、本采购项目磋商保证及竞争性磋商文件金额

1.磋商保证金金额:1400.00元。

2.竞争性磋商文件费:300元/份

十一、竞争性磋商文件费及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竞争性磋商文件费及磋商保证金汇款账户

开户名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新村支行

账号:5300 1728 6420 5100 0568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汇款交纳查询电话:0875—2147689

联系人:寸女士

注:1.磋商保证金的缴纳:服务单位缴纳磋商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

2.磋商保证金的退还:在成交公告发布后,请未成交的服务单位携带保证金银行存款、汇款证明及开户许可证明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办理退保证金手续,成交的服务单位在合同签订后携带合同协议书及保证金相关凭证退保证金。

十二、采购代理服务费

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公司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十三、其它事宜

采购单位: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青阳片区职教园区

采购代理机构: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联系人:杨女士 王先生

电话:0875-2147689

传真:0875-2147689

备注:服务单位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磋商公告如有变更,将在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官方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