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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护理学院关于领取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证的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02日 作者: 来源:护理学院

 

2020年通过护考获证的毕业生:

经对接协调,你们的《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已转到护理学院,现就领取证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21年3月2—12日正常上班时间领取,过时不候。

二、地点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护理楼4楼管理办公室。

三、相关事项

(一)原则上由考生本人自行领取,实在不能到校领取的需要承担授权代领后证件遗失的相关全部责任及由此引发的全部后果。

(二)本人领取时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需要注明:用于领取本人“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字样);如果授权他人代领的,请提供持证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打印图片)给代领人,同时代领人将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在背面,并由代领人在该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代领取人姓名、电话、身份证号。

(三)联系人:殷老师,电话0875--2122207、0875—2132215。

特此通知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护理学院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