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审计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审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应在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1月1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RZBC2021-122
2.项目名称: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审计服务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本次采购不设置具体的采购预算,将根据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审计服务种类及数量据实结算。
5.项目需求:
5.1项目采购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择第三方审计服务机构,采购人将根据工作安排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委托第三方审计服务机构开展各类审计工作,审计结束后针对每项审计任务分别出具审计报告,以及提供相应的审计咨询服务工作。
5.2委托审计的内容:
(1)学校及校内各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审计;
(2)科研项目审计;
(3)零星建设工程项目审计;
(4)内部控制审计;
(5)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6)资产清查审计
(7)学校认为需要审计项目和其他事项
(8)学校委托的各类审计服务
5.3服务地点: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5.4选择第三方审计服务机构数量:2家。
5.5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标段,拟参与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必须对本项目整体提交磋商申请,不得拆分,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6磋商报价要求:
(1)本次采购的磋商报价方式为审计服务优惠率,分别填报审计服务(造价)优惠率和审计服务(财务)优惠率。
(2)审计服务(造价)优惠率以《云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综合【2012】66号)的造价咨询服务报酬计价标准作为上限,并自行测算后填报【以云价综合【2012】66号文规定的标准计费率作为上限】优惠率(下浮比例)。
(3)审计服务(财务)优惠率是以《云南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云南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标准》(云价收费【2012】4号)的审计咨询服务报酬计价标准作为上限,并自行测算后填报【以云价收费【2012】4号文规定的标准计费率作为上限】优惠率(下浮比例)。
(4)磋商申请人一旦成交,成交价(成交审计服务优惠率)作为合同签订的依据,采购人将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5.7付款方式:采购人与成交人合同约定。
6.合同履行期限:3个自然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自然年);采购人将每年进行合同履约考核评价,考核评价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相应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磋商申请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开展本次采购内容涉及的各类审计服务的能力,并具备财政部门颁发《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有效期内)。
3.2磋商申请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团队须配备一名造价审计项目负责人和一名财务审计负责人,造价审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造价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注册造价师职业资格证书), 财务审计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证书,项目团队审计服务人员须为磋商申请人在职人员。
3.3磋商申请人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磋商的各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磋商将被拒绝。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01月05日至 2022年01月11日(五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3.方式:请磋商申请人将“《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含联系人、联系方式,若为联合体的请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资料)”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bstrzb@126.com)进行信息登记,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磋商申请人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磋商申请人修正进行补充,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4.售价:¥4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2年01月1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01月1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5000.00元。
2. 本项目磋商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受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竞争性磋商文件费及磋商保证金汇款账户 |
开户名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市分行新村支行 |
账号:5300 1728 6420 5100 0568 |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
汇款缴纳查询电话:0875—2147689 |
联系人:寸女士 |
注: 1.磋商保证金的缴纳:磋商申请人缴纳磋商保证金须从单位基本户对公账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 2.磋商保证金的退还:在成交公告发布后,请未成交的磋商申请人携带保证金银行存款、汇款证明及开户许可证明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办理退保证金手续,成交的磋商申请人在合同签订后携带合同协议书及保证金相关凭证退保证金。 |
3.公告发布媒体
3.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3.2磋商申请人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地 址: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青阳片区职教园区
联系方式: 0875-21235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联系方式: 0875-2147689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 0875-2123537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王先生
电 话: 0875-2147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