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校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决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备案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通过我校普洱卫校、大理护理职业学院、丽江民族中等专业学校、文山州卫生学校共4所校外教学点设置及开设专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的论证报告。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外教学点的相关信息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1日-2023年1月17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与继续教育学院联系。
联系电话:0875-2130486、18287591136。
电子邮箱:121754930@qq.com。
附件: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