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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清真食堂合作经营管理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08日 作者: 来源: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清真食堂合作经营管理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TRZBC2023-61

采购项目名称: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清真食堂合作经营管理项目

首次公告发布日期:20230717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1.本项目原发布的《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清真食堂合作经营管理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中“(二)投标人相关要求:3.本次选择的合作餐饮经营机构属于经营清真食堂,投标人须符合现行相关民族政策,其设置的合作餐饮经营机构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回族(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配备厨师团队中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回族等少数民族厨师(主要烹饪制作人员)所占比例不得低于20%(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本项目原发布的《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清真食堂合作经营管理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中“25.废标和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作废标处理:(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此条款删除。本项目设置特别约定条款如下: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应通过相关的决议或在评审报告中说明情况其投标文件被否决的原因。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从而致使投标人之间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工作。当有效投标文件不足3家,而评标委员会认为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具有竞争性的,将按下述方法推荐中标候选人:1)若有两家投标人时,则仍然按招标文件中的评审规则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2)若只有一家投标人时,则由评标委员会对该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做出综合评议推荐。

3.由于本项目的项目需求发生实质性变更,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顺延至2023年08月23900分,开标地点和举行开标会议方式不变。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望请海涵。

更正日期:20230808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称: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址: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青阳片区职教园区 

联系方式: 0875-2870275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称: 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联系方式: 0875-2147689 

3.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人项目联系人:董老师

电   话:  0875-2127505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王先生  

电   话:  0875-2147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