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新人,主要负责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全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日常行为规范管理、成长成才服务、学生奖惩、资助、心理健康教育、武装等工作。
二、根据校党委的中心工作,拟定学生思想教育、学生管理、学风建设工作计划,负责学生管理制度文件的制定、修订和执行检查,指导、检查、协调学院学生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
三、负责学工队伍建设,制定完善辅导员、班主任管理、培养和考核工作制度,组织开展班主任、辅导员培训和交流,指导学院学工工作,组织各学院对辅导员、班主任进行业绩考核与优秀评选、奖励工作。
四、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协调组织学生思想教育,新生入学教育、专业教育、成才教育、学风教育、诚信教育、毕业生思想教育、文明离校教育等各类日常主题教育。
五、牵头对违纪学生的处理和教育,接受、处理学生申诉,落实学业预警制度,做好学业、违纪、心理危机预警及学生重大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置工作。
六、负责学生激励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五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优秀毕业生”等各类先进推荐评选表彰工作。
七、负责“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学生公寓建设,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学生公寓的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与学院共同做好学生公寓日常管理,组织开展相关教育和文化活动,做好监督检查,开展对宿舍管理人员的管理考评考核工作。
八、负责做好学生“奖、助、贷、勤、减、免、补、通、育”的审核及组织实施工作,做好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诚信和励志教育工作,校方责任综合保险的投保与理赔工作。
九、负责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示范中心的建设、管理、社会服务合作交流工作,统筹开展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建立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档案,负责学生日常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开展新生心理普查和业务工作培训,学生个体心理咨询和团体辅导,学生心理危机的预防干预等工作;指导二级学院心理辅导站建设,做好学院学生心理疏导和心理危机干预、心理健康实践宣传,做好班主任辅导员心理工作技能提升培训工作。
十、负责组织开展新生军事训练、学生国防教育,应征入伍政策宣讲、征兵动员、廉洁征兵、征兵优待、资助保障、退役优待和民兵整组等工作。
十一、负责接待和处理有关学生工作方面的投诉和信访工作;负责做好部门的各类文档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十二、协同有关部门和各学院及时处理学生中的重大政治问题和各类突发事件,并及时向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维护学校稳定;协助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全校性的大型学生活动;
十三、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